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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中小学4月底前将执行新作息时间

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更新日期:2021-04-30 浏览次数:

   沈阳中小学4月底前将执行新作息时间小学上课时间不早于8时20分中学不早于8时向工街小学推行新作息时间表。 学校供图日前,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工作文件,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,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。 4月23日,沈阳市教育局印发《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时20分,中学不早于8时。

   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在4月底前执行新的作息时间。 《通知》要求保障学生睡眠时长,合理安排就寝时间。

   为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,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定作息时间表,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,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,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。

   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时20分,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时,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时。 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,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,确保充足睡眠。

   各校要科学安排作息时间。

  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时20分,中学不早于8时。

   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,合理引导学生延后到校时间。

   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,学校要提前开门,安排学生在教室进行自习。

   中小学在确保阳光体育大课间和学生午休时间前提下,合理安排课时,确保全面完成教学任务。 涉农地区小学在确保上课时间不早于8时20分的前提下,可视具体情况安排学生到校时间和作息时间。

   中小学要加强学生作业的统筹管理,指导学生利用好自习或课后服务时间,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,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。

   此外,《通知》要求强化对学生睡眠管理的督导检查。

   要将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,对于落实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各项措施要求不到位、问题较多、整改不力的学校,要对负责人进行约谈。

   各区、县(市)教育局及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,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睡眠管理问题及时回应,认真查实,严肃处理。 (记者王月)+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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